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二、检验批划分:
3.2.4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系统、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
三、检查数量:
9.3.1 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和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以及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美术涂饰工程。
检查数量:同本标准第9.2.1条的规定。
9.2.1 本节适用于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等一般抹灰工程。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检查数量:有代表性的自然间(通道按10延长米,车库、商场等大间按两轴线为一间)抽查10%,且不得少于3间。
四、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9.3.2 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9.3.3 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4 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或返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9.3.5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工程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 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9.3.6 水性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6的规定。
表9.3.6 水性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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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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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泛碱、咬色
|
允许少量轻徽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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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坠、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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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少量轻徽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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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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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眼、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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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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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砂眼,无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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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
2
|
1
|
拉5m,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
9.3.7 水性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7的规定。
表9.3.7 水性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序号
|
项目
|
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泛碱、咬色
|
允许少量轻徽
|
不允许
|
3
|
点状分布
|
-
|
疏密均匀
|
9.3.8 水性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8的规定。
表9.3.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序号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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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
泛碱、咬色
|
不允许
|
3
|
喷点疏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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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不允许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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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溶剂型涂料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9的规定。
表9.3.9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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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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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
检验方法
|
1
|
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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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观察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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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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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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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基本均匀一致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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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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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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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纹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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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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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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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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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棱、流坠、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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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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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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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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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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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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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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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9.3.10 溶剂型涂料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10的规定。
表9.3.10 溶剂型涂料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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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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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涂饰
|
高级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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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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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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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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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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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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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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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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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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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观察
|
3
|
光泽、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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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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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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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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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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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刷纹
|
无刷纹
|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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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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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棱、流坠、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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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处不允许
|
不允许
|
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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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1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3.12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