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规范: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9.4.18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系统流量、泡沫产生装置的工作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系统的响应时间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所需泡沫混合液流量最大和最远的两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的方式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流量、发泡倍数及到达最远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流量用流量计测量;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发泡倍数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远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3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30s,实测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方法应记录各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商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泡沫供给速率,泡沫供给速率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4 泡沫-水雨淋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发泡倍数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后,应以手动方式分别进行最大流量和8L/s流量的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自系统手动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按最大流量和8L/s流量各进行一次试验,按8L/s流量进行试验时应选择最远端试水装置进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系统手动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6 泡沫喷雾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喷雾系统,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一次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自系统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对于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观察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时间用秒表测量,喷雾情况通过观察检查。
2)采用压缩氮气瓶组驱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分别对防护区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随机启动两个动力瓶组,系统接到火灾模拟信号后应能准确开启对应防护区的阀门,系统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水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按设计瓶组数开启,系统自接到手动开启信号至开始喷水的时间、系统流量和连续喷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观察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系统流量用流量计测量,时间用秒表测量,喷雾情况通过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