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写规范: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二、规范摘要:
主控项目
9.3.32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应根据产生器类型安装,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外浮顶储罐时,立式泡沫产生器的吸气口应位于罐壁顶之下,横式泡沫产生器应安装于罐壁顶之下,且横式泡沫产生器出口应有不小于1m的直管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应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应选用钢质阀门。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检查数量:按间距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数量。
检查方法: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5 外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 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泡沫堰板周长均布,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
检查数量:按排水孔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4个孔。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7 单、双盘式内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8 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并联安装时,应将其并列固定在支架上,且应符合本条第2款和第3款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 泡沫产生器密封玻璃的划痕面应背向泡沫混合液流向,并应有备用量。外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安装时应拆除密封玻璃。固定顶和内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应在调试完成后更换密封玻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