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由施工单位按核查记录的内容顺序整理成册,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逐项检查,判断每项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提交监理单位核查。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2.本表填写要点
(1)本表由施工单位按照表中所列质量控制资料的种类、名称进行检查,并填写核查份数及核查意见,如“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等,然后提交监理单位验收。
(2)监理单位核查合格后,在“核查意见”栏填写对资料核查后的具体意见,如“齐全”、“完整”、“合格”等。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核查人员分别在相应的“核查人”栏签字。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结论”栏内签字确认。
(5)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要求后,在“结论”栏中填写综合性结论,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