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管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强度及严密性的测试;风管强度与严密性试验应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试验风管,并填写风管强度检测记录、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其中的规定:
附录C 风管强度及严密性测试
第C.1.2条:风管强度应满足微压和低压风管在1.5倍的工作压力,中压风管在1.2倍的工作压力且不低于750Pa,高压风管在1.2倍的工作压力下,保持5min及以上,接缝处无开裂,整体结构无永久性的变形及损伤为合格。
第C.1.3条:风管的严密性测试应分为观感质量检验与漏风量检测。观感质量检验可应用于微压风管,也可作为其他压力风管工艺质量的检验,结构严密与无明显穿透的缝隙和孔洞应为合格。漏风量检测应为在规定工作压力下,对风管系统漏风量的测定和验证,漏风量不大于规定值应为合格。系统风管漏风量的检测,应以总管和干管为主,宜采用分段检测,汇总综合分析的方法。检验样本风管宜为3节及以上组成,且总表面积不应少于15m2。
第C.1.5条: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漏风量测试时,高压风管和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系统应按高压风管进行检测,工作压力不大于1500Pa的6~9级的系统应按中压风管进行检测。
第C.3.1条:系统风管与设备的漏风量测试,应分正压试验和负压试验两类。应根据被测试风管的工作状态决定,也可采用正压测试来检验。
第C.3.2条:系统风管漏风量测试可以采用整体或分段进行,测试时被测系统的所有开口均应封闭,不应漏风。
第C.3.3条:被测系统风管的漏风量超过设计和规范的规定时,应查出漏风部位(可用听、摸、飘带、水膜或烟检漏),做好标记;修补完工后,应重新测试,直至合格。
第C.3.4条:漏风量测定一般应为系统规定工作压力(最大运行压力)下的实测数值。特殊条件下,也可用相近或大于规定压力下的测试代替,漏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为规定压力下的漏风量[m3/(h·m2)];Q为测试的漏风量[m3/(h·m2)];
为风管系统测试的规定工作压力(Pa);P为测试的压力(Pa)。
第4.2.1条:风管加工质量应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在试验压力保持5min及以上时,接缝处应无开裂,整体结构应无永久性的变形及损伤。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低压风管应为1.5倍的工作压力;2)中压风管应为1.2倍的工作压力,且不低于750Pa;3)高压风管应为1.2倍的工作压力。
2 矩形金属风管的严密性检验,在工作压力下的风管允许漏风量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风管允许漏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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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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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漏风量【/(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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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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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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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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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为低压风管允许漏风量,
为中压风管允许漏风量,
为高压风管允许漏风量,P为系统风管的工作压力(Pa)。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为矩形金属风管规定值的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金属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及变风量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应符合中压风管的规定,N1~N5级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应符合高压风管的规定。
6 风管系统工作压力绝对值不大于125Pa的微压风管,在外观和制造工艺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不应进行漏风量的验证测试。
7 输送剧毒类化学气体及病毒的实验室通风与空调风管的严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 风管或系统风管强度与漏风量测试应符合规范附录C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Ⅰ方案。
检查方法: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进行,查阅产品合格证和测试报告,或实测旁站。
第6.2.9条: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外观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漏风量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第4.2.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出现不合格时,除应修复不合格的系统外,受检方应申请复验或复检。
2 净化空调系统进行风管严密性检验时,N1~N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N6~N9级,且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500Pa的,均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微压系统,按工艺质量要求实行全数观察检验;低压系统,按Ⅱ方案实行抽样检验;中压系统,按Ⅰ方案实行抽样检验;高压系统,全数检验。
检查方法:除微压系统外,严密性测试按规范附录C的规定执行。
3.表格填写
系统总面积:被测本系统的总面积值。
试验总面积:实际被测的面积值(系统中未测到的部分,如支管、软管等末端不计算在内)。
实测系统漏风量:各段实测漏风率的平均值。
检测区段图示:应绘制被测区段系统示意图,并标注测试顺序段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