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层门安装完成后,应对每一扇层门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记录。
2.《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其中的规定:
第4.1.5.1款:分别断开层门和轿门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或继续运行(对接操作、在开锁区域的平层和再平层时除外)。
第4.1.5.2款: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检查开启的层门在外力消失后该层门能否自动关闭。
第4.2.4.1款:开门时间,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开门启动信号发出到开门到位信号发出的时间。
第4.2.4.2款:关门时间,宜在控制柜内测量并记录关门启动信号发出到GB7588-2003中7.7.3.1、7.7.4、8.9证实层门锁紧装置、轿门锁紧装置(如果有)及层、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触点全部接通时的时间。
第5.7.2条:阻止关门力试验。试验点取在关门行程已超过三分之一以后,距离地面1.5m±0.10m处,测试当测力计被门顶住,致使门不能继续关闭时的力。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其中的规定:
第4.5.1条: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第4.5.2条: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第4.5.3条: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第4.5.4条: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第4.5.5条: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第4.5.6条: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第4.5.8条: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