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拆除现浇混凝土结构板、梁、悬臂构件等底模前,应填写混凝土拆模申请,并附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报请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拆模。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其中的规定:
第4.5.1条: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扳、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
第4.5.2条:底模及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表4.5.2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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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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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跨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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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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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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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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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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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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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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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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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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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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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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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跨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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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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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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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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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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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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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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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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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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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条:当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拆除侧模。
3.表格填写
构件类型:在所选择构件类型的□内划“√”。
拆模时混凝土强度要求、龄期、同条件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强度报告编号:按同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试验结果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