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采用预拌混凝土时,由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单位应随每车提供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交货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及时对供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数且进行确认。本表分正、副本,正本由供应单位保存,副本由施工单位保存。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7.6.7条规定:采用预拌混凝土时,供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混凝土质量合格证和混凝土运输单;当需要其他资料时,供需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追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