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垫层未做防水前,依据主控轴线、基底平面图结合施工方案等支持性文件对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进行测量并记录。
2.《建筑施工测量标准》JGJ/T408-2017其中的规定:
第7.3.3条:基槽(坑)开挖边线放线测量时,不同形状的基槽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形基础放线应以轴线控制桩为准测设基槽边线,两灰线外侧为槽宽,允许误差应为+20mm、-10mm。
2 杯形基础放线应以轴线控制桩为准测设柱中心桩,再以柱中心桩及其轴线方向定出柱基开挖边线,中心桩的允许误差应为3mm。
3 整体基础开挖放线。地下连续墙施工时,应以轴线控制桩为准测设连续墙中线,中线横向允许误差应为±10mm;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应以轴线控制桩为准测设灌注桩中线,中线横向允许误差应为±20mm;大开挖施工时应根据轴线控制桩分别测设出基槽上、下口位置桩,并撤出开挖边界线,上口桩允许误差应为+50mm、-20mm,下口桩允许误差应为+20mm、-10mm。
第7.3.4条:基槽(坑)开挖的标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条形基础与杯形基础开挖中,应在槽壁上每隔3m距离测设距槽底设计标高500mm或1000mm的水平桩,允许误差应为±5mm;
2 整体基础开挖接近槽底时,应及时测设坡脚与槽底标高,并应拉通线控制梢底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