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建筑工程中,由于在前期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假想在没有任何其他意外情况下顺利完成工程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基础工程由于遇到流沙现象或者墓穴等,地基不能满足设计承载力的要求,此时就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相应的就需要做一个现场签证,并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这就成为了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对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也要办理签证,例如计划工期是一个月,但是由于从开工开始出现十天的雨天,无法正常施工,这就需要进行签证申请工期顺延。
1.及时性和有效性。
现场签证必须邀请甲方以及第三方监理责任人事前通知,事中监督,事后检验并及时进行签证方能有效。
2.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① 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③ 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④ 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⑤ 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⑥ 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