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旁站方案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旁站中发现问题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旁站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保存好旁站原始资料,必要时应留有影像资料。
4.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5.表格填写
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
① 记录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② 记录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及完好情况;
③ 记录施工中使用原材料规格、数量或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厂家名称及供应时间间隔、现场取样等情况;
④ 记录现场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⑤ 记录施工当日的气象和外部环境对施工有无影响情况。
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施工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参与处理,问题严重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包括对问题的描述、采取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