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2)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②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③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④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⑤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及要求;
⑥ 研究确定各方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例会周期、地点、时间主要议题等;
⑦ 其他有关事项。
2.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周期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协商确定。
(2)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 监理单位通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及要求;
② 施工单位汇报本阶段工程施工情况(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出解决需要协调的事项;
③ 监理单位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提出下阶段目标及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 建设单位和其他参会相关单位提出要求;
⑤ 其他需要解决的事宜。
3.专题会议
(1)专题会议是为解决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重要专项问题。
(2)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
① 会议主要议题;
② 会议内容;
③ 参会单位;
④ 参加人员及召开时间等。
4.会议纪要整理
(1)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会议签到表应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
(2)会议纪要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字,并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代表审阅后在会签栏签字。
(3)会议纪要印发至参会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