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①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本项目分包工程要求;
② 安全生产许可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③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是否真实;
④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⑤ 分包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⑥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审核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及时反馈施工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3.表格填写
审查意见:对上述资格审查的内容进行客观结论,由负责审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署具有明确结论的结论,如“同意申报,该分包单位可在拟定的施工范围内开展施工”、“不同意,请施工单位补充材料重新申报或应另行选择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