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时,已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已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