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检验项目
11. 3. 17. 1 镶贴面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颜色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
11. 3. 17. 2 水尺的高程标识和刻划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并应清晰易于辨识。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11. 3. 17. 3 镶贴应牢固, 表面应平整, 不得有空鼓、 裂缝和棱边缺损等缺陷。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并用小锤轻击检查。
11. 3. 17. 4 面砖镶贴及水尺刻划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11. 3. 17.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