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 7. 1 码头钢构件安装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 2. 2. 5 节和第 2. 2. 7 节的有关规定
如下:
主要检验项目
2. 2. 5. 1 钢构件型号、 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由于运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变形应矫正。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
2. 2. 5. 2 钢结构安装就位校正后的焊接和高强螺栓连接质量应符合第 2. 2. 2 节和第2. 2. 3 节的有关规定。
2. 2. 5. 3 磨光顶紧节点的质量应符合第 2. 2. 4. 5 条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验项目
2. 2. 5. 4 钢结构安装的轴线、 基础轴线、 地脚螺栓的规格及紧固应满足设计要求。 螺栓孔、 基座与基础板间的灌浆应饱满、 密实。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 2. 5. 5 钢结构安装的基础支承面、 地脚螺栓、 坐浆板和化学粘着螺栓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5 的规定。
2. 2. 5. 6 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 外露丝扣不应少于 2 扣, 垫片数量不应多于2 片。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2. 2. 5. 7 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7 的规定。
2. 2. 5. 8 钢结构梁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8-1 和表2. 2. 5. 8-2 的规定。
2. 2. 5. 9 钢屋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9 的规定。
2. 2. 5. 10 廊道和栈桥组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10 的规定。
2. 2. 5. 11 廊道和栈桥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5. 11 规定
主要检验项目
2. 2. 7. 1 钢引桥及配件的型号、 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由于运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变形应矫正。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观察检查。
2. 2. 7. 2 钢引桥的支座和活动伸缩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2. 2. 7. 3 钢引桥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7. 3 的规定。
2.2.7.4 钢撑杆安装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表 2. 2. 7. 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