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于空调与供暖系统中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1.1.2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施工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1.1.3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冷源系统、热源系统和室外管网进行检验批划分,也可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11.2 主控项目
11.2.3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3 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4 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2.4 冷热源侧的电动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类型、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方向应正确,位置便于数据读取、操作、调试和维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5 锅炉、热交换器、电驱动压缩机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类型、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6 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类型、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
3 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7 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进排风应通畅,并便于检查和维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