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墙体节能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注浆、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1.2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4.1.3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4 锚固件及锚固节点做法;
5 增强网铺设;
6 抹面层厚度;
7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保温装饰板、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位置、界面处理、板缝、构造节点及固定方式;
9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10 保温隔热砌块墙体;
11 各种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4.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防火等保护措施。
4.1.5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3 当按计数方法抽样检验时,其抽样数量尚应符合本标准第3.4.3的规定。
4.2 主控项目
4.2.5 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6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之前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的连接方式、拉伸粘结强度和粘结面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拉伸粘结强度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且不得在界面破坏。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
3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厚度大于20mm的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保温浆料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得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保温层采用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胶结材料性能和锚固力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保温装饰板的锚固件应使其装饰面板可靠固定;锚固力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保温材料厚度采用现场钢针插入或剖开后尺量检查;拉伸粘结强度按照本标准附录B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粘结面积比按本标准附录C的检验方法进行现场检验;锚固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的试验方法进行;锚栓拉拔力检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的试验方法进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3处。
4.2.14 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的规定,并应制作样板墙,其采用的材料和工艺应与专项施工方案相同。
检验方法:核查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5 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配套。防火隔离带宜采用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靠连接,防火隔离带面层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一致。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6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2.18 外墙和毗邻不供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查或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4.3条的规定抽检,最小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处。
4.3 一般项目
4.3.4 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5 墙体保温板材的粘贴方法和接缝方法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块保温板材。
4.3.8 墙体上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10%,并不少于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