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二、检验批划分原则:
6.10.1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土方工程宜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批施工时,根据施工情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 逆作法、爆破掘进、喷射混凝土工程按工作班、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3 模板、混凝土施工按结构层、变形缝、后浇缝、施工段等划分检验批;
4 钢筋工程按材料进场检验、加工制作、安装等划分检验批;
5 砌体工程:材料类型相同、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不超过250砌体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三、检查数量:
按梁、柱的件数和墙、板、拱有代表性的房间应各抽查10%,且不得少于3处。
四、规范摘要:
【GB50134-2004】
6.2.1 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 能可靠地承载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载;
3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
4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5 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6.2.2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6.2.3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等于或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3‰。
6.2.4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6.2.5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2 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6.2.5规定后,方可拆除。
6.2.6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