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一、填写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规范摘要:
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
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5.0.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6.0.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
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
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
程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