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填写要求:
(1)所有开挖的地基基坑(槽)一个个都要将详细情况填写进去。
(2)开挖施工需要.一一对应每个基础认真细致进行检验。
3.实施要点:
(1)地基验槽必须对轴线、轮廓线、断面尺寸、基底高程、坡度等进行检测与检查。
(2)地基验槽时槽底应干燥、平整,土方工程必须己经检验验收合格,并对地基钎探记录进行核查。
(3)验槽完毕,钎孔必须用砂土灌实。
(4)验槽须有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人员参加,提出结论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表格解析:
(1)坑(槽)壁稳定情况:观测坑(槽)壁或检查支撑稳定与变形情况。如发现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2)边坡坡度:指边坡高度与宽度之比;为了防止塌方,保证施工安全,在挖方或填方的开挖深度或填筑高度超过一定限度时,要在其边沿做成具有一定坡度的边坡。
(3)分层开挖深度:区别不同的土质,依据施工方案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
(4)坡顶堆载:坡顶堆放材料、设备、泥土等,重量过大,距离太近都可引起边坡失稳。
(5)超挖处理:超挖有两种情况:局部超挖和普遍超挖,这两种情况应分别对待。
1)对于局部超挖,一般是由不良地基引起,局部超挖宜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含水里接近最佳含水量的疏干槽超挖深度小于或等于150mm时,可用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挖槽原土回填穷实,其压实度不低于原天然沟槽沟槽地基上的密实度,或用石灰土处
理,其压实度不应低于95%。
②槽底有地下水或沟槽沟槽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可采用天然级配砂石回填穷实。
⑤排水不良造成沟槽沟槽地基上土壤扰动,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a.扰动深度在100mn以内,可用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石处理。
b.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可换填块石,并用砾石填充空隙和找平表面,填块石时应由一端顺序进行,大面朝下,块与块相互挤紧。
2)对于普遍超挖,主要是因勘察做得不到位引起( 因持力层选取和基底埋深,均根据地质报告得来,若与实际情况不符,自然是勘察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可采取两种处理方法:
①普遍回填;
②降低基地标高,至恰当位置。
(6)表面平整度:运用2m靠尺和塞尺进行检查,允许值≤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