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实施要点:
(1)抽样试验用轻型触探(
) ,进行桩与天然地基在相同标高处的对比测定,抽样桩的数量不应少于全部桩数的2%,并不少于6根。
(2)当每根桩(包括所有试压桩和工程桩)到达7天龄期时,应采用轻型触探
对桩顶区段的强度进行连续检测,检则深度不少于1m.若发现
每击大于10mm的区段时,应对该桩顶部予以补强。
(3)成桩7天内应用轻便触探器中附带的钻头,在搅拌桩身中钻孔,取出水泥土桩芯,观察其颜色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水泥浆富集的结核或未被搅匀的土团。根据现行轻便触探击数(
)与桩身水泥强度对比资料,可近似有如表1的关系。
表1轻便触探击数 (
)与桩身水泥强度对比

3.表格解析:
(1)桩身龄期:指该桩的完成时间,按实际填写。
(2)轻便触探击数
:利用一定质量的重锤,将与探杆相连接的标准规格的探头打入土中,根据探头贯入土中300mm时所需要的锤击数,判断土的力学特性。
(3)加固土土样描述:按轻便触探取出的加固土土壤进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