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填写要求:
本表应根据施工实况及实测实量数据如实填写,监理、施工单位应对成孔情况、清渣情况和孔壁稳定性进行检查。
3.实施要点:
(1)泥浆的制备和处理
1)除能自行造浆的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拌制泥浆应根据施工机械、工艺及穿越土层进行配合比设计。
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张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相对密度应小于1.25;含砂率≤8%:粘度≤28s;在容易产生泥浆渗属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2)正反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
1)钻孔机具及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桩型、钻孔深度、土层情况、泥浆排放及处理等条件综合确定。对孔深大于30m的端承型桩,宜采用反循环工艺成孔或清孔。
2)泥浆护壁成孔时,宜采用孔口护筒,护筒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①护筒有定位、保护孔口和维持液(水)位高差等重要作用,可以采用打埋或抗埋等设置方法。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
②护筒一般用4~8mm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0mm;其上部宜开设1~2溢浆孔;
③护筒的埋设深度:在沾性土中不宜小于1.0m;砂土中不宜小于1.5m;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④受水位张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钻孔灌注桩,护筒应加高加深,必要时应打入不透水层。
3)在松软土层中钻进,应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在硬层或岩层中的钻进速度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4)为了保证钻孔的垂直度,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潜水砖的钻头上应有不小于3倍直径长度的导向装置;
②利用钻杆 加压的正循环回转钻机, 在钻具中应加设扶正器。
5)钻进过程中如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时,应停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钻进。
6)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清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泥浆指标达到上述第2)项要求;
②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碴厚度应等于小于:端承桩≤50mm;摩擦端承、端承摩擦桩<100mm;摩擦桩<300mm
表1灌注桩施工允许偏差表

续表1

4.表格解析:
(1)进入持力层深度:指灌注桩实际进入设计要求的持力层的深度。
(2)垂直偏差:允许偏差≤1%。
(3)轴线位移:
①x:东西方向(或图纸左右方向)的偏移,东为“+”,西为“-”;
②Y:南北方向(或图纸上下方向)的偏移,上为“+”, 下为“-”。
(4)沉渣厚度:沉渣指钻孔和清空过程中沉淀或塌孔留下的,未被循环泥浆带走的沉淀物。一般是较粗颗粒,沉渣厚度即这层沉渣的层高。
(5)出现情况:如出现明孔、缩径、进水情况在该项下边打“√”。
(6)混凝土充盈系数:指实际灌注量和成桩体积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