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填写要求:
工程采用天然地基时,虽然己经做过地质勘探,毕竟勘探孔的距离过大,不足以了解基础底面以下的土层是否存在坑穴、古墓、古井、防控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等,因此详细记录深察的各步锤击数,为综合评定基底情况提供依据。
3.实施要点:
(1)地基钎探记录就是在基础开挖达到设计标高后,按规定对基础底面以下的土层进行探察,探察是否存在坑穴、古墓、古井、防控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等。
(2)一般钎探采用Φ25钢筋做成,钎头呈60°尖锥形状,钎长2m左右,从基坑内部按照一定的距离(1.5m左右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依次钎探。
具体方法:
①人工打钎:将钎尖对准孔位,一人扶正钢钎,一人站在操作凳子上,用大锤打钢钎的顶端;锤举高度-般为500~700mm,将钎垂直打入土层中:
②机械打钎:将触探杆尖对准孔位,再把穿心锤套在钎杆上,扶正钎杆,拉起穿心锤,使其自由下落,锤距为500mm.把触探杆垂直打入土层中;
②记录每次钎子沉入土中300mm深度的锤击次数,如果各孔沉入度都比较正常,数值悬殊不大,就说明基底比较正常:反之,如果各孔沉入度数值悬殊过大,就说明基底情况有异:
⑥当300mm的锤击次数≤100击时可停止钎探。
4.表格解析:
(1)各步锤击数:每步取深度300mm为模数,一般钎探深度约2米左右 。
(2)探点布置及处理部位示意图:画出基坑的平面图,按距离1.5米左右梅花形布置钎探孔(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