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2.适用范围:
用于建筑物各沉降观测点测量结束后进行统计、汇总,最后对建筑物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作出评价。
3.填写要求:
(1)本期观测结束后,列出每个观测点的最大沉降量,绘制观测点与最大沉降量的关系曲线图。
(2)计算出最后100d沉降速率,看建筑物是否已进入稳定阶段。
4.实施要点:
(1)为了掌握建筑物整体的沉降情况,在接近竣工的观测周期,对各沉降观测点的最大沉降量进行列表排查,计算它们的沉降速率,求出各沉降观测点之间的沉降差,从而判断建筑物整体沉降是否趋于稳定。
(2)建筑物沉降稳定标准: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建筑物沉降稳定与否,具体取值宜参考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如果最后两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0.02mm/日,可以认为整体趋于稳定,如果各点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即可停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三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
5.表格解析:
(1)总沉降量:从开始至本期观测结束时,各观测点累计沉降量。
(2)最后100d沉降速率:本期观测结束时各观测点最后100d平均日沉降量。
(3)沉降观测总沉降量汇总曲线图:根据观测点和各观测点累计沉降量绘制出整个建筑物的汇总曲线图。通过本图可以观察到建筑物最大和最小沉降点在那里,以及相邻观测点(位置)的沉降差。
(4)备注:标注建筑物是否已沉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