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13
(4)《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2.实施要点:
每一层(段)幕墙工程在进行面板安装以前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提交幕墙工程隐蔽质量验收记录。
3.表格解析:
(1)材料使用申报及检验情况:材料进场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报审程序执行。材料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国家及地方禁止使用材料。重点检查幕墙三性试验救据、铝塑板剥离强度、石材弯曲强度、结构胶邵氏硬度、粘结强度及相容性试验报告等。
检查材料进场报审表及材料检验报告。
(2)检验批的划分及检查情况:检验批的划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检验批的评定结果应为合格。
检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预埋件: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疑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检查埋件位置及后置埋件拉拔试验。
(4)构件连接节点: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构造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6)防雷装置: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防火构造: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现场检查。
(8)三性试验情况:检查三性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