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2)《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 T50621-2010
(3)《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90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实施要点:
(1)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厚度低于原订标准,必须大于原订标准的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连续面积长度不大于1m; 并在5m范围内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涂层应完全闭合,不应露底、漏涂。
(3)涂层不宜出现裂缝,如有个别裂缝其宽度不应大于1mm。
(4)涂层与钢基材之间和各涂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空鼓、脱皮和松散等情况。
(5)涂层表面应无乳突,有外观要求的部位,母线不直度和失圆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8mm。
3.表格解析:
(1)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检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2)用测厚针或卡尺检测涂层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