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3)《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08
2.实施要点:
(1)检验的部位、数量和方法:
①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②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③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④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评定标准:
①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③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7mm~+10mm;对板类构件为5mm~+8mm。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3.表格解析:
(1)钢筋保护层定义:指混凝土构件中,起到保护钢筋避免钢筋直接裸露的那一部分混凝土,从混凝土表面到最外层钢筋(受力钢筋)公称直径外缘之间的最小距离;对后张法预应力筋,为套管或孔道外边缘到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是为了使混凝土结构构件满足的耐久性要求和受力钢筋有效锚固的要求。
(2)采用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检查方法:非破损法、局部破损法或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4)采用仪器:钢筋保护层厚度则定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