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2.4.1本节适用于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4.2检查数量应符合 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4.3门 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
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4.4门窗套的造型、 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4.5门窗套表面应平整、 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4.6门 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6 的规定。
表12.4.6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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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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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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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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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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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侧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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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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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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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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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套上口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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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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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m水平检测尺和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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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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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套上口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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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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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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