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混凝土浇捣令
6.7.1 混凝土浇搞令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每次混凝土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填报浇捣令。
2 在模板和钢筋及预埋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混凝土配合比及开盘鉴定符合要求,且混凝土浇捣的其他准备工作就序后,由施工单位填报混凝土浇捣令;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并签发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混凝土浇筑施工。
3 混凝土浇捣令应符合附录A中表A.0.1-21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
6.7.2 混凝土浇捣令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混凝土浇捣令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核查混凝土浇捣令内容是否准确、满足施工要求。
3 核查混凝土浇捣令签字、日期是否齐全。
6.7.3 混凝土浇捣令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混凝土浇捣令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
2 混凝土浇捣令内容未能满足施工要求。
3 混凝土浇捣令签字、日期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