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 2. 1 水下基坑开挖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第 4. 3. 2 节的有关规定。
如下:
主要检验项目
4. 3. 2. 1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 应对土质进行核对。 槽底土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按施工段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并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
4. 3. 2. 2 基槽开挖的平面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断面尺寸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 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4. 3. 2. 3 水下基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 3. 2. 3-1 和表4. 3. 2. 3-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