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土的承载比(CBR)进场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2 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值应符合表规定
填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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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顶面以下深度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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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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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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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等级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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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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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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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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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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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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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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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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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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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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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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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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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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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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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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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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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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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液限大于 50%、塑性指数大于 26、可溶盐含量大于 5%、700℃的有机烧失量大于 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用作路基填料。
4 进场的每种土样必须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见附录 D 检验(市政)表 D.0.1)
5.1.2 土的承载比(CBR)检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CBR 值是否和设计或规范一致,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2 核查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检验,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5.1.3 土的承载比(CBR)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无相应的 CBR 检验报告。
2 应见证检验的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的数量与规定不符。
3 CBR 检验报告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