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基层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表面应干燥、清洁、无浮土。
2 应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加热温度。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3 应按规定要求控制碾压工艺,严格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
7.3.2 沥青混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3.2 的规定。
7.3.3 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沥青碎(砾)石面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裂缝、松散、推挤、碾压轮迹、油丁、泛油、离析的累计长度不得超过50m 。
2 搭接处烫缝应无枯焦。
3 路面应无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