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锚杆、锚定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锚杆、拉杆或筋带根数不得少于设计数量。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 筋带应理顺,放平拉直,筋带与面板、筋带与筋带连接牢固。
4 锚杆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设计长度,锚杆插入锚孔内的长度不得小于设计长度的98% 。
5 锚杆注浆性能应符合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定,锚孔内注浆应密实,注浆压力满足设计要求。
6 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的位置、尺寸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沉降缝及伸缩缝应竖直、贯通,采用弹性材料填充密实,填充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7 拉杆、锚杆的防护应满足设计要求。
6.4.2 锚杆、锚定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实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和肋柱预制应分别按本标准第8.5节、第8. 12 节有关规定检查,其他实测项目应符合表6.4.2-1 -表6.4.2-6 的规定。
6.4.3 锚杆、锚定板和加筋土挡土墙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构件不应存在本标准附录P 所列限制缺陷。
2 锚头不得外露,封锚混凝土或砂浆应无裂缝、疏松。
3 墙体不得出现外鼓变形。
4 泄水孔应无反坡、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