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交通标线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交通标线施划前路面应清洁、干燥、无起灰。
2 交通标线用涂料产品应符合现行《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 及《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 的规定;防滑涂料产品应符合现行《路面防滑涂料》(JT/T 712)的规定。
3 交通标线的颜色、形状和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4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施划后标钱无起泡、剥落现象。
11.3.2 交通标线实测项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11.3.3 交通标线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通标线线形不得出现设计要求以外的弯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