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1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消防设施的消防控制器、消火栓、灭火器、加压设施、供水设施及消防专用连接线缆、管道、配(附)件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消防设施设备及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部件完整。
3 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支架、预埋锚固件、预埋管线、在隧道内安装孔位、安装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明装的线缆、管道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所有设备应安装到位、方位正确、不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6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消防设施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14.2 消防设施实测项目应符合表9.14.2的规定。
9.14.3 消防设施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存在本标准附录 C 所列限制缺陷。
2 消防水池注水到位,管路畅通,管路、管件防腐处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