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1 通信电源系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通信电源设备及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部件完整。
2 蓄电池的连接条、螺栓、螺母应做防腐处理,并连接可靠。
3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7.2 通信电源系统实测项目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5.7.3 通信电源系统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设备布局合理、安装稳固、横竖端正、排列整齐。
2 电源输出配电线缆布放整齐,路由和位置正确。
3 设备间连接线线缆整齐、美观、长度适当、绑扎牢固,接线端头焊(压)接牢固、平滑;标识正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