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可变标志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可变标志设备根据类型应符合现行《高速公路 LED 可变信息标志》GB/T23828)、《高速公路 LED 可变限速标志》(GB 2382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LED 车道控制标志》(JT/T 59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 可变标志设备及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部件完整。
3 可变标志安装结构应稳定。
4 可变标志板面安装方位、角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可变标志门架的形式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可变标志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4.2 可变标志实测项目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4.4.3可变标志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存在本标准附录 C 所列限制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