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 钢梁安装
1 钢梁安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工地安装焊缝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结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制定实施性焊接施工工艺。
2) 应按设计要求的程序进行安装。
3) 同一部位的焊缝返修不得超过两次,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质量标准进行复验,并且应合格。
4) 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对随梁发送的试板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5) 安装时,摩擦面应干燥、整洁,间隙处理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6) 钢梁运输、吊装过程中构件不应出现设计不允许的变形、碰撞损伤或漆面损坏,严禁在工地安装已变形的构件。
2 钢梁安装实测项目应符合表8.9.2的规定。
3 钢梁安装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底与支座以及支座底与垫石顶不得出现缝隙。
2) 钢梁线形不得出现异常弯折、变形。
3) 焊缝、高强螺栓应符合本标准第8.9.1条第3款的规定。
4) 钢梁防护损伤应修复。
备注:
8.9.1.3 钢梁制作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梁内外表面不得有凹陷、划痕、焊疤,边缘应无毛刺。
2) 焊缝应无裂纹、焊瘤、气孔、夹渣、电弧擦伤、未焊透、未填满弧坑及设计不允许出现的外观缺陷,构件表面无焊渣和飞溅物。
3) 终拧后高强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不符合的不应超过10% ,设计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