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14 混凝土构件表面防护
1 混凝土构件表面防护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防护涂层应与浇筑混凝土时所用的脱模剂相容,表面防护施工应在验收合格、龄期28d 或设计要求的龄期进行。
2) 混凝土构件表层应坚固、清洁,无灰尘、油迹、霉点、盐类析出物等污物和松散附着物,含水率应满足涂层材料的要求。
3) 施工环境条件应满足涂层材料的要求,按设计要求的涂装道数和涂膜厚度进行施工,上道涂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涂层施工。
2 混凝土构件表面防护实测项目应符合表8.12.14的规定。
3 混凝土构件表面防护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表面应无漏涂、剥落、起泡和裂纹。
2) 针孔、流挂、橘皮、起皱的最大面积应不大于2500mm2 ,在任何1m2 范围内不得多于2 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