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9 人行道铺设
1 人行道铺设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人行道各构件城连接牢固。
2) 人行道板应在人行道梁锚固后方可铺设,并应坐浆密实。
3) 地砖应粘贴牢固,无空鼓、裂缝。
2 人行道铺设实测项目应符合表 8.12.9的规定。
3 人行道铺设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出现断裂构件。
2) 应无长度超过20mm 或深度超过10mm 的缺棱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