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1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配料应准确。
2 塑性指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7.8.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8.2 的规定。
7.8.3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应无松散、无坑洼、无碾压轮迹。
2 表面连续离析不得超过10m,累计离析不得超过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