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软地基处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换填地基的填筑压实要求同本标准第4.2节方路基。
2 砂垫层:应分层碾压施工;砂垫层宽度应宽出路基边脚0.5 ~1.0m,两侧端以片石护砌;砂垫层厚度及其上铺设的反滤层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反压护道:护道高度、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压实度不低于90%。
4 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沙袋和塑料排水板下沉时不得出现扭结、断裂等现象;井 (板) 底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塑料排水板超过孔口的长度应伸入砂垫层不小于500mm。
5粒料桩: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规定;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挤密试验桩体应连续、密实。
6 加固土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强度试验;施工设备必须安装喷粉浆)自动记录装置,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规定。
7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和成桩强度试验;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桩体施工应选择合理的施打顺序,成桩过程中应对已打桩的桩顶进行位移监测。
8 刚性桩:施工前应进行成桩试验;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规定.
9 软土地基上的路堤,应满足沉降标准和稳定性的设计要求。
4.4.2软土地基处置实测项目应符合表4.4.2-1~表4.4.2-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