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验收批。
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7.4.1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
7.4.2 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7.4.3 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人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7.4.4 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4.5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表7.4.5的规定。
表7.4.5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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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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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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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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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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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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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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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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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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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土钉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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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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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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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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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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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锁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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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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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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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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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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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或土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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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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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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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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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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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倾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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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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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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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钻机倾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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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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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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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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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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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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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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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理论计算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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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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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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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钉墙面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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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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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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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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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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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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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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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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