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6.2.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同意后报建设单位。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
2)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施工进度的措施;
5)涉及合同价款变化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3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并报审。
5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
6 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7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作业前,应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批准实施,并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 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9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重新报审。
10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中表A.0.1-16的格式,由施工单位填报。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签署意见后自留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
6.2.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是否完整、能满足施工要求。
3 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4 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签章、日期是否完整。
6.2.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4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报审签章、日期不完整,或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