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工地会议纪要
5.14.1 工地会议纪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监理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5.14.2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 工地会议纪要签到表宜按附录A中表A.0.1-13的格式。
5.14.3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会议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核查会议纪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清晰。
3 核查会议纪要是否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14.4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会议主持单位或主持人不符合规定要求。
2 会议纪要内容记载不完整,或表述模棱两可。
3 会议纪要未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或会签不齐全。
5.14.5 监理例会纪要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例会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 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监理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5.14.6 监理例会纪要应按5.14.3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5.14.7 监理例会纪要应按5.14.4条的规定进行核定。
5.14.8 专题会议纪要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问题。
2 专题会议纪要宜附会议签到表。
5.14.9 专题会议纪要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 核查专题会议纪要内容记载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清晰。
2 核查专题会议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议题是否明确。
5.14.10 专题会议纪要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 专题会议纪要内容记载不完整,或表述模棱两可。
2 专题会议内容没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