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预制取水头部(沉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
划分原则
按照《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附录A进行划分。
1
按不同单体构筑物分别设置分项工程(不设验收批时);
2
单体构筑物分项工程视需要可设验收批;
3
其他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位置、施工作业面、标高等分为若干个验收批。
5.7.7 预制取水头部的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沉放安装中所用的原材料、配件等的等级、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取水头部的沉放位置、高度以及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等符合设计要求,拼装位置准确、连接稳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检查拼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用钢尺、水准
仪、经纬仪测量拼接位置。
3 进水孔、进水管口的中心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无变形、裂缝、歪斜。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一般项目
1 底板结构层厚度、封底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封底混凝土强度报告、施工记录。
2 基坑回填、抛石的范围、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潜水员水下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 进水工艺布置、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钢制结构防腐层无损伤。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 警告、警示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设置齐全。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 取水头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7的规定。
表5.7.7 取水头部安装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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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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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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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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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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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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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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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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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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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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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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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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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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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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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面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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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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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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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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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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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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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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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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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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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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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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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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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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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H,且≤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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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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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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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垂线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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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为底板至顶面的总高度(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