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工程钢及钢—混凝土组合柱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1、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千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及施工需要按桩、墩、跨、浇筑段等划分。
二、主控项目
14.5.1钢结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相关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14.5.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相关的主控项目的要求。
14.5.3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G的要求。
检验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执行。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附录G执行。
14.5.4钢管混凝土柱混凝土 与钢管应紧密结合,无空隙。
检验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检测报告。
14.5.5钢墩柱制作 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13章相关的主控项目的规定。
一般项目
14.5.6钢墩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4.5. 6规定。
表14.5.6钢墩柱安装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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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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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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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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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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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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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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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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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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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柱轴线对行、列定位
轴线的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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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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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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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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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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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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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基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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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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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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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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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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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1000
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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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全长拉线,
用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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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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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柱轴线
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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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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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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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测量或
垂线和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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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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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00
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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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H为墩高(mm)。
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按表的规定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