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防眩屏(板)、隔离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4.6.1 防眩屏(板)、隔离栅的设置位置、构造形式、结构尺寸、角度间距、预埋件的设置、防眩屏(板)遮光角、支撑结构物强度和承载力、基础埋深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检总数的10%。
检验方法:抽查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观察。
14.6.2 防眩屏(板)、 隔离栅所用金属材料,合成材料规格质量及耐腐蚀性和耐候性等必须符合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抽查1组。
检验方法:查验材料、半成品质保资料、合格证。
14.6.3 钢结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眩屏、隔离栅与底板应连接牢固,安装位置正确。
检查数量:抽检总数的10%。
检验方法:观察。
三、一般项目
14.6.4 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眩屏(板)、隔离栅整体结构形式与道路线性协调一致。
2 防眩板、防眩网 、隔离栅外观不应有划痕,颜色不均等缺陷,防腐层不得有气泡裂纹、端面分层、毛刺等缺陷。
14.6.5防眩屏(板)、隔离栅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6.5的规定。
表14.6.5 防眩屏(板)、隔离栅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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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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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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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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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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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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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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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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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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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直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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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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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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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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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小线量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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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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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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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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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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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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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线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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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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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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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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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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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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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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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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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条设置间距(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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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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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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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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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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