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本检验批可根据施工段(试验段)、质量控制和专业工程特点等进行划分。
二、主控项目
11.9.1 无障碍设施采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规格及质量应符合本规范11.6、11.7节相应条文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进料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查检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11.9.2 无障碍路缘石坡道、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平面位置、铺设形式、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核对设计图纸。
三、一般项目
11.9.3 无障碍路缘石 坡道的形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路缘石坡道正面的侧石应高出路面并不大于10mm。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1.9.4 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触感盲道铺面平顺,与相邻铺面衔接平整、紧密,无接边高差等缺陷;
2 路缘石坡道铺面与周边人行道铺面应搭接平顺,无缺漏破损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部。
检验方法:观察。
11.9.5 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9.5的规定。
表11.9.5 盲道和路缘石坡道铺面质量检验标准及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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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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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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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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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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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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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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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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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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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道线形直顺(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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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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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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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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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小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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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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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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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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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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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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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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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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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缘石坡道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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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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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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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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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尺、钢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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